安徽省黄山区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清晰、效益明显、安全可靠”的要求,充分发挥第五批选派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酵母”作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明投向,把资金用在刀刃上。选派村围绕“集体经济增收、带动村民致富”目标,立足资源优势,走访调研、论证评审,科学确定选派项目。部分选派村以选派资金入股,与驻村企业合作,组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分红取得收益;有的则以选派资金“做引”,整合配套资金,建立茶叶、竹笋、林业等农业示范基地,促进集体和农户“双增收”;有的用选派资金盘活滩、坡、地、水面等资源,对外发包取得租赁收入;还有的选派村创新形式,用选派资金包装民俗文化表演队,开展商业演出,村集体取得经营性收入等等。同时,规定选派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归还村集体债务等,确保了选派资金“用于发展、用在实处”。
抓规范,把项目放在阳光下。在项目立项实施上,区选派办制定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图,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通过收集意见、会同协商、集体决定、科学立项、论证评审、报批实施等环节确定选派项目。选派村对拟定的选派项目,在多方考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意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提交讨论形成决议,制定项目建议书,上报审批。组织、财政等部门实地走访,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采取规范的方式进行审定,确保了选派项目“立项科学、决策民主、操作规范、群众支持”。
严管理,把监督设在各环节。建立完善选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选派项目经审定后,及时按上级核拨的资金额度预拨至乡镇统一帐户,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完善资金核付报销手续,专项资金的使用与项目的实施相配套,即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项目资金使用的原始凭证要有选派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人员签字,并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账。同时,区选派办、区财政局组成督查组对选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抽查核实,确保了选派资金使用“全程监督、安全可靠”。
促激励,把成效纳入考评里。建立选派项目“每月进展报表”、“每季现场督查”等制度,对进展缓慢,实施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项目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开展“选派项目精品展”活动,评选10个精品选派项目,在区先锋网开辟专栏进行展播,将精品选派项目编撰成册,择优拍摄专题片,精品选派项目评选结果作为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激发了选派干部用好用活选派资金的积极性,有力助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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