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象山县日前刚刚结束的“百名局长(书记)”和“百名科长”执行力专项评议活动中,有8名局长(书记)被县委书记、副书记约谈,4个科室作为“整改科室”被通报批评,在全县领导干部中产生较大触动。
从2010年11月起,象山县每年开展一次“双百”评议,了解基层和普通群众对权力集中的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实际工作的认可程度,从中发现、解决问题。
该县将100名县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作为评议对象。同时,在全县200个重点科室和基层站所中,通过组织确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00名科长,作为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的设置上,将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覆盖到全体评议对象,同时“百名局长(书记)”侧重评议大局观念、政令畅通、决策谋划、民主作风等内容,注重检验其服务大局谋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百名科长”侧重评议依法行政、执行效能、协调能力等内容,注重检验其优化服务提效能的意识和能力。
评议方法上,该县以群众口碑为首要依据,群众评议占总分值比例高达40%。在操作层面,由县管领导干部和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行风监督员组成“百名局长(书记)”评议组,通过评议大会进行现场测评。在服务对象评议“百名科长”中,直接服务对象随机选定,间接服务对象由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及乡镇、农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构成,通过问卷测评。
此外,该县在“百名局长(书记)”评议中强调“首问责任制”,将“一把手”评议结果与其所在单位其他干部违法违纪情况、科室负责人“百名科长”评议结果挂钩。“百名科长”评议结果居首位或末位的,局长(书记)在评议中适度加减分。
(通讯员 象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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