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东平县着力对全县干部队伍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整治。目前,共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13起,处分党员于部4人。
明确治理范围。此次治理范围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及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主要治理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二大类18种行为。
聘请社会监督员。面向社会各层面聘请了42名监督员,对行政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形成了多方参与、形式灵活、科学合理的社会监督体系。
出台治理措施。根据量化考评结果,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了谈话诫勉、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等七种整治办法。
建立配套保障机制。为配合治理活动开展,把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些制度性成果纳入保障机制,对各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等制度作了明确要求,并以文件形式进行规范,由群众进行监督。(东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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