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委关于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要求,近日,天全县启动实施“百名干部到村帮扶”行动计划,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分批从县级部门选派百名优秀干部驻村担任新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农村建设指导员,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下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明确管理权限,确保干部管理到位。明确规定,下派干部到村挂职工作期间,由所在乡镇党委主要管理,包村工作组和所在单位协助管理,县新农办和县直机关工委监督管理。并要求所在单位统筹安排下派干部工作,保证下派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挂职村的工作开展,其中新农村建设示范片项目村的下派干部每周驻村时间不少于三天,其他村不少于一天。
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提出驻村干部要发挥五大员作用。一是当好“调研员”,认真做好村情调查,为所在村的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二是当好“服务员”,围绕本村的新农村建设任务,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三是当好“联络员”,起到包村单位与所在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的联络和落实工作;四是当好“招商员”,挖掘和发挥包村单位优势,积极为所在村做好项目对接落实工作;五是当好“宣传员”,随时掌握所在村工作动态,发现和提升工作亮点,积极做好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并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与驻村干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规范考核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下派挂职干部年度考核以在挂职乡村开展工作的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每年的来年度考核前,下派干部本人要形成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经乡镇党委审核签章,包村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新农办汇总。新农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商定干部考核等次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反馈考核单位执行。县委政府按年度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下派干部进行评比表彰。
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干部工作到位。下派干部是党员的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同时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不是党员的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同时兼任村主任助理。党建工作指导员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新农办同一行文任命。党支部副书记和村主任助理由所在乡镇按相关程序任命。下派挂职干部不占村领导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干部挂职期间,其行政关系、工资及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只转组织关系至挂职乡村。挂职干部的差旅费补贴,由所在部门单位按规定报销。同时,由县财政按一定标准(3000元人/年)拨付专项工作经费,以支持其挂职期间的工作开展。
截止目前,天全县第一批已确定102名下派驻村干部,其中党建指导员78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24名,并落实工作经费20余万元。
|